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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加密、金融科技与高风险企业的公司注册

Jagelski & Partners 为加密、金融科技及高风险业务方引荐 52 个司法管辖区的专业公司注册顾问,涵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等欧盟成本优势地区,马耳他、塞浦路斯和瑞士等高端中心,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和巴拿马的离岸专家。Jagelski & Partners 的公司注册合作伙伴拥有 17 年以上监管咨询经验,配备 50 余名法律、监管与合规专家,并受各国政府委托起草国家层面的加密与虚拟资产监管框架。

决定公司设立结果的三项决策

对多数加密、金融科技及高风险业务经营者而言,问题不在于是否设立公司,而在于设在哪里、采用何种法律形式,以及相对于业务最终所需牌照的时间安排。公司注册处于一条监管链条的起点,该链条经由资本与治理延伸至牌照申请与银行开户;第一天选错主体,可能在数月后提交牌照申请时封堵可选路径。

关键缩略语

CASP
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即欧盟 MiCA 授权类别,适用于向欧盟境内客户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任何公司(第 (EU) 2023/1114 号条例第 59 条)。
VASP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即离岸司法管辖区及许多非 EU 监管制度(BVI、开曼、巴哈马、塞舌尔、圣文森特等)中使用的、与 FATF 保持一致的通用术语。
MiCA
《加密资产市场条例》(EU) 2023/1114,即欧盟针对加密资产发行与服务提供的监管框架,自 起全面适用。
EMI
电子货币机构,即依据 EMD2(指令 2009/110/EC)取得的欧盟/EEA 授权,用于发行电子货币和提供支付服务。
PI
Payment Institution(支付机构),依据 PSD2(Directive (EU) 2015/2366)取得的较轻量级欧盟/EEA 授权,可提供支付服务,但不得发行电子货币。
EMT
电子货币代币(E-Money Token),MiCA 中用于指代单一官方法定货币的代币类别,受 MiCA 第四篇规范。
ART
资产参考型代币(Asset-Referenced Token),MiCA 项下的一类代币,指参考多种资产或非 EU 法定货币的代币,受 MiCA 第三章规范,并适用更严格的审慎要求。
DABA
Digital Asset Business Act 2018,即百慕大针对托管、交易所及交易平台运营方的牌照制度,由 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 监管。
简而言之:注册地司法管辖区、实体类型和资本结构决定了企业可以申请哪些牌照、哪些银行会为其开户,以及可以服务哪些市场。截至 ,三个参照点构成决策基础:用于进入欧盟市场的 MiCA、经合组织针对合并年收入达到或超过 €750,000,000 的集团设定的 15% 全球最低税,以及 FATF 灰名单——自 FATF/MONEYVAL 联合全会以来,英属维尔京群岛与保加利亚、摩纳哥一同被列入该名单。[1]

这类不匹配是可以预见的。一家在爱沙尼亚设立、注册资本仅为法定最低 0.01 € 的 OÜ,若未将实缴法币资本补足至至少 125,000 €,便无法承载 Class 2 CASP 授权。一家 2024 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经营托管产品的商业公司,在 被列入灰名单之后,于每一个代理行接触环节都会面临强化尽职调查,无论该公司自身的 AML 方案如何。

以 EMI 为目标而设立的立陶宛 UAB,仍须将注册资本注入至 350,000 €,立陶宛银行才会依据 EMD2 受理一份完整的申请文件。

实际操作中,公司设立阶段的关键约束很少是税务。真正的约束在于:递交牌照申请时,该实体能否通过监管机构的经济实质与资本测试;以及牌照获批后,代理行是否愿意为其开立营运账户。后续页面从四个视角拆解这一决策:按司法管辖区(路径矩阵)、按业务类型(企业实际从事的活动)、按区域(离岸路径与欧洲路径)以及按目的(公司设立作为牌照申请的前提条件)。银行开户被视为并行的工作流,而非后续环节。

按司法管辖区设立公司

通过合作伙伴网络,Jagelski & Partners 在 52 个司法管辖区提供公司注册服务,每个司法管辖区均有已发布的注册指南,可从下方的表格和覆盖范围说明中链接查阅。该矩阵按地区分类,列出加密、金融科技及高风险经营者最常选择的实体形式。同一网络可在上述任一司法管辖区提供端到端的公司注册服务。

欧盟成本领先地区:爱沙尼亚模式或低资本实体,可通过 MiCA 实现欧盟护照机制

司法管辖区实体最低资本时间安排企业所得税模式
爱沙尼亚€0.011–5 个工作日分配利润制(留存利润 0%;分配时 22%)
拉脱维亚SIA2,800 欧元(从 1 欧元起的缩减方案)5 个工作日 – 2 周分配利润课税(留存 0%;分配时名义税率 20%,经 0.8 折算后实际税率 25%)
立陶宛UAB1,000 欧元3 个工作日 – 2 周17%(自 起);小型实体 7%;初创企业 0%
捷克s.r.o.1 捷克克朗(≈€0.04)1–4 周21%
斯洛伐克s.r.o.5,000 欧元2–4 周分档 10% / 21% / 24%
罗马尼亚SRL1 RON(自 起提高至 500 RON)≈ $0.22 / $1101–2 周16%(或按微型企业营业额计征的 1–3%)
保加利亚OOD/EOOD1 欧元(自 采用欧元起)1–2 周10%(范围内跨国企业适用 15% QDMTT)

EU 高端中心:更高资本,更深厚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

司法管辖区实体最低资本时间安排企业所得税模式
马耳他Ltd1,164.69 欧元约 2 周35%,可享 6/7 退税(交易业务实际税负 ≈5%)
塞浦路斯Ltd2–3 周15%(自 起);IP Box 改革后约 3%
爱尔兰LTD1–4 周交易所得 12.5%;被动所得 25%;在适用范围内的跨国企业集团适用 15% 的第二支柱税率
瑞士AG / GmbH100,000 瑞士法郎 / 20,000 瑞士法郎≈ 120K 美元 / 25K 美元2–4 周≈12–21% 综合;QDMTT 自 2024 年起 15%

离岸专家:零税或属地征税,经济实质要求上限更低

该地区各国的最低资本实际上为零(哥斯达黎加 SRL:通常 ≈17 €)。

司法管辖区实体时间安排企业所得税模式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1–2 个工作日0%(自 起列入 FATF 灰名单)
开曼群岛豁免公司1–5 个工作日0%(可获得 20 年免税承诺)
巴哈马国际商业公司7–10 个工作日0%;对适用范围内的跨国企业集团征收 15% 国内最低补足税
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1–3 个工作日属地征税;广为流传的“0%”外国来源所得税待遇取决于经济实质与集团身份
巴拿马Sociedad Anónima1–2 周境外来源收入 0%;巴拿马来源收入 25%
哥斯达黎加SRL2–4 周境外来源收入 0%;境内收入 30%
百慕大豁免公司3–7 个工作日0%;适用范围内的 MNE 集团适用 15%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 Income Tax Act 2023)
毛里求斯全球商业公司(GBC)2–4 周名义税率 15%;符合条件的境外来源所得实际税率约 3%;QDMTT 自 起适用
直布罗陀私人有限公司 Ltd1–3 个工作日境外来源收入 0%;直布罗陀来源收入 15%(属地征税)

东加勒比地区的覆盖范围包括 伯利兹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圣卢西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并设有关于 尼维斯 LLC 的专门指南)、安提瓜和巴布达 以及 多米尼克,而 马绍尔群岛 则是针对特定用途的另一选择。

全球金融中心与在岸替代方案

除欧盟和离岸集群之外,另有十份在岸与中岸指南,涵盖运营方最常拿来与之比较的各大中心。

司法管辖区实体最低资本时间安排企业所得税模式
英国私人 Ltd24–48 小时25% 主税率;19% 小额利润税率
美国LLC1 天 – 2 周联邦税 21%(C-Corp);LLC 默认为穿透征税
加拿大私人公司(Inc.)1–5 个工作日≈26.5–27% 联邦与省合计
澳大利亚Pty Ltd1–3 个工作日(ASIC)30%;25% 基本税率实体
新加坡Pte Ltd1 新元1–5 天按准属地原则征收 17%
香港私人公司 Ltd无法定最低要求约 1 周8.25% / 16.5% 两级税率;按地域来源征税
迪拜 / 阿联酋自由区公司(FZCO / FZE)大多数自由区业务无要求3–5 个工作日(牌照)超过 375,000 迪拉姆部分按 9% 征税;符合条件的自由区收入税率为 0%
澳门Sociedade por Quotas (Lda.)25,000 澳门元2–3 周超过 600,000 澳门元的部分按 12% 征税;自起实行属地征税原则
阿曼LLC~20,000 阿曼里亚尔3–8 周15%;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税率为 3%
纳闽纳闽公司1 股,无最低面值1–2 周按经审计的净交易利润的 3% 征收(LBATA),以满足经济实质为条件

覆盖范围不止于这四个表格。已发布的指南还涵盖欧盟的波兰葡萄牙西班牙;高加索与中亚的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海湾地区的阿布扎比;美洲的阿根廷萨尔瓦多;非洲及印度洋地区的南非科摩罗;以及太平洋地区的新西兰瓦努阿图

区域的选择取决于业务将服务哪些地区的客户、需要何种牌照,以及运营方能够真实维持的经济实质。接下来的两节说明各区域在何种情形下是正确答案,何种情形下并非如此。

按业务类型注册公司

按业务类型选择设立路径是第二个筛选视角。上方的司法管辖区矩阵回答的是“我可以在哪里设立公司?”;本节回答的是“根据我的业务实际开展的活动,哪条设立路径最匹配?”。这两个视角相辅相成。业务活动决定牌照;牌照决定实体形式,并随之决定资本与经济实质;司法管辖区则从能够支持由此形成的业务画像的范围中选定。

计划开展的业务典型授权资本等级推荐的公司注册路径
加密资产交易平台 / 中心化交易所 MiCA Class 3 CASP(EU 客户);BVI VASP、开曼 VASP Phase 2、百慕大 DABA Class F、巴哈马 DARE 数字代币交易所(非 EU) 150,000 欧元(MiCA Class 3);100,000 美元以上净资产(百慕大 Class M/F);CIMA Phase 2 资本要求逐案确定 欧盟:爱沙尼亚、立陶宛、捷克、塞浦路斯、马耳他、德国。非欧盟:开曼豁免公司、百慕大豁免公司、BVI 商业公司。
托管与钱包服务 MiCA 二类 CASP(EU);BVI VASP 托管、开曼 VASP 托管、塞舌尔 VASP 钱包(非 EU) €125,000(MiCA Class 2);75,000 美元(塞舌尔钱包类新进入者);其他司法管辖区视具体规定而定 欧盟:爱沙尼亚、立陶宛、塞浦路斯、德国。非欧盟:开曼、BVI、塞舌尔、毛里求斯 GBC。
经纪、订单路由、咨询顾问、投资组合管理 MiCA 第 1 类 CASP(欧盟);涉及加密资产证券时为 MiFID II 投资公司 50,000 欧元(MiCA 第 1 类);75,000 欧元–750,000 欧元(MiFID II 按类别) 欧盟成本优势地区(爱沙尼亚、立陶宛、捷克)适合单独申请 Class 1;欧盟金融中心(德国、法国、爱尔兰、荷兰)适合 MiFID II 与 CASP 组合牌照。
代币发行、ICO、证券型代币 MiCA 白皮书通知(实用型代币);MiCA EMT 或 ART 授权(稳定币);百慕大 DABA Class F(代币化证券);BVI/开曼/巴拿马基金会(去中心化协议发行) 350,000 €(MiCA ART)或储备的 2%(取较高者);350,000 €(MiCA EMT,通过 EMD2 下的 EMI 授权取得);信用机构路径按 CRD 计提资本;离岸情况视具体而定 EU:爱尔兰、卢森堡适用于 ART/EMT(托管与储备基础设施最为成熟)。离岸:开曼基金会公司、BVI 限定目的公司、巴拿马基金会、百慕大豁免公司,用作治理与资金管理载体。
支付、法币与加密资产出入金通道、电子货币 依据 EMD2 的 EMI 授权;依据 PSD2 的 PI 授权;若运营方同时提供加密资产服务,则与 MiCA CASP 相结合 350,000 欧元(EMI 初始资本);20,000–125,000 欧元(PI,按服务类型);双重授权情形下按 MiCA 第 67 条与 PSD2 第 7 条累计计算 立陶宛(欧盟境内规模最大的 EMI 群体,立陶宛银行的审批处理能力已获验证)、塞浦路斯、马耳他、爱尔兰、爱沙尼亚。
投资基金载体(加密基金) AIFMD II AIFM(EU);CIMA 共同基金或私募基金(开曼);BVI 认可基金 / 孵化基金 / 私募基金 外部 AIFM 125,000 €;内部管理的 AIF 300,000 €(EU);CIMA/BVI 按基金类别而定 欧盟:卢森堡(最大的 AIF 司法管辖区)、爱尔兰、马耳他。非欧盟:开曼豁免公司(全球最大的加密基金聚集地)、BVI 商业公司,适用于孵化基金及核准基金架构。
去中心化协议、DAO、金库载体 开曼 Foundation Companies Act 2017;巴拿马 Ley de Fundaciones de Interés Privado;BVI Restricted Purpose Co.;怀俄明州 DAO LLC(美国,相关) 离岸基金会制度下无法定要求;怀俄明州视个案而定 Cayman Foundation Co. 适用于规模最大的去中心化协议基金会(孤儿结构,无股东);Panama Foundation 是成本更低的替代方案;BVI Restricted Purpose Co. 用于代币发行 SPV 的隔离。

业务与司法管辖区的匹配很少是一对一的。同时经营交易所、钱包和法币入金通道的单一运营主体,通常需要 MiCA Class 2 或 Class 3 的 CASP 授权,外加一项独立的 EMI 授权,并将两者配置在双方监管当局均已展现出审批处理能力的司法管辖区(立陶宛适用于 EMI 加 CASP;塞浦路斯、马耳他或爱尔兰的 CASP 与 EMI 可与 MiFID II 并行)。

面向全球用户的代币发行方通常采用双层架构:一家获得 EU CASP 授权的运营实体(用于进入 EU 市场),搭配一家离岸基金会(用于治理与资金管理),两者之间以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关联方安排相衔接。

离岸公司注册

离岸设立是将法律实体注册在运营方主要业务所在地以外的中心,以业务邻近性换取零税率或属地制企业税、快速注册、灵活的公司法以及有限的公开披露要求。对于加密与金融科技运营方而言,候选名单通常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塞舌尔、伯利兹、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巴拿马、哥斯达黎加以及马绍尔群岛。

有三股力量已大幅削弱了这一用途。

  • 经济实质要求:自 2019 年以来,所有声誉良好的离岸中心均已实施经济实质要求。BVI 的 Economic Substance Act 2018 与开曼群岛的 International Tax Co-operation (Economic Substance) Act 2018(现行版本为 2024–2026 年修订版)要求企业具备受指导与管理的实体存在、合格的雇员与经营场所,且运营支出须与相关活动相称。[2]
  • OECD 第二支柱补足税:OECD 的 GloBE 第二支柱规则已通过第 (EU) 2022/2523 号指令转化为欧盟法律,并通过多国企业补足税(Multinational Top-up Tax)转化为英国法律,将合并年收入达到或超过 €7.5 亿的跨国集团的有效税率提高至 15%;百慕大对此直接作出回应,自 起实施 15% 的企业所得税。巴哈马的《2024 年国内最低补足税法》(于 获批准;于 刊登公报)[13] 被视为自 起生效,适用于跨国企业集团在 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对于以日历年为财年的过渡年度集团,首次 DMTT 缴款 到期日为 。随后,税务局延长了首次 申报 义务的期限,该申报在 之前无需办理,并通过该局的“One Bahamas”税务门户提交。[3]
  • FATF 灰名单压力:FATF 已于 将英属维尔京群岛列入加强监控的司法管辖区名单;的全体会议再次确认了 BVI 的该项状态并推迟其报告要求,同一次全体会议还新增了科威特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保加利亚与摩纳哥则继续留在名单上。[1]
简而言之:离岸架构不再是通往欧盟客户的后门,也不再是纳入监管范围的跨国集团用于规避经济实质的庇护所。对于代币发行载体、去中心化协议基金会、基金注册地以及控股架构而言,只要经营者对离岸居所具备可信的商业理由并拥有相应的经济实质,离岸仍是正确选择。但对于主要商业活动是服务欧盟零售客户的经营者而言,这是错误选择,因为 MiCA 第 59 条要求任何向欧盟客户招揽业务的提供商必须持有由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签发的 CASP 授权;reverse solicitation 是唯一的狭窄例外。[4]

常见的错误是仅凭表面税率选择离岸司法管辖区,六个月后当该实体试图开立欧元账户时才遭遇代理行业务被拒。英属维尔京群岛被列名之后,真正的制约并非注册流程,而是被列入灰名单的司法管辖区在每一个银行业务接触环节都会触发的强化尽职调查——无论该实体自身的合规质量如何。

关于选择和运营离岸实体的详细指南,请参阅离岸公司注册,其中涵盖各司法管辖区的经济实质测试与收费标准、受益所有人义务以及当前的 FATF 立场。

欧洲公司注册

面向加密与金融科技的欧洲公司注册,是指在某一欧盟成员国、EEA 司法管辖区(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设立法人实体,以取得可获得市场准入的受监管授权。自起,向欧盟客户提供加密资产服务的任何提供商,均须依据 Regulation (EU) 2023/1114 (MiCA) 取得 CASP 授权;单一成员国的授权,经向东道国主管当局通知后,即可在全部 27 个成员国享有欧盟护照机制权利。[4]

资本和经济实质要求由 MiCA 本身规定,而非各成员国自行设定。CASP 的最低自有资金为:第 1 类(接收、传输、执行、承销、咨询、投资组合管理、转移)50,000 欧元;第 2 类(第 1 类加托管及加密资产交易所业务)125,000 欧元;第 3 类(第 1 类或第 2 类加交易平台运营)150,000 欧元;或上一年度固定管理费用的四分之一,以较高者为准。[4] 资本须在提交申请前以法定货币缴入 EEA 信贷机构,并须提供有文件证明的资金来源。

目前从业者的讨论主要围绕两个时间节点。第一个是 MiCA 过渡期的截止点。第 143(3) 条赋予成员国自由裁量权,可对 MiCA 生效前已注册的主体给予 0–18 个月的既得权保护。过渡期最长的司法管辖区(爱沙尼亚、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捷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希腊、卢森堡、列支敦士登、冰岛)已于 结束。德国、爱尔兰、挪威、立陶宛和斯洛伐克的较短过渡安排已在 2025 年内到期。[5]截至 2026 年 1 月初,

ESMA 的临时登记册在欧盟和 EEA 范围内列出了 142 家获授权的 CASP;其中 BaFin(德国)以 43 家居首,AFM(荷兰)22 家,AMF(法国)11 家。[6]在 2025 年末才提交 CASP 申请的经营者,可能自 起至作出决定期间处于监管真空状态。

其二是欧盟委员会于 提出的 EU Inc. 提案(COM(2026) 321 final)。该提案若获通过,将为数字化和创新型初创企业创设第 28 套超国家法律制度,目标是在 48 小时内完成公司设立,成本低于 100 €。政治层面的一致意见预计在 2026 年底前达成。该制度的设计意图是与各国公司法并存,而非取而代之。[7]

从编辑角度看,EU Inc. 在一年之内不太可能取代现有的 CASP 公司设立司法管辖区,但它是《欧洲公司法》自 Societas Europaea 以来最具可信度的结构性改革,凡在 2026 年下半年考虑在欧盟设立公司的经营者都应知晓其存在。

瑞士与欧盟制度相邻,但不属于其中。依据《瑞士银行法》第 1b 条的 FINMA FinTech 牌照,允许在最低资本 300,000 瑞士法郎的条件下接受最多 100,000,000 瑞士法郎的公众存款;等同于 CASP 的业务受《银行法》以及 FinIA 和 FinMIA 规范,并由《DLT 法》补充,不享有 MiCA 护照机制。第二支柱国内补足税自起生效,收入纳入规则自起生效。[8]

如需完整的欧洲司法管辖区对照表,包括各成员国的 CASP 授权状态、过渡期以及资本与经济实质的具体要求,请参见欧洲公司注册

Jagelski & Partners 的公司注册服务如何运作

Jagelski & Partners 对案件进行评估,推荐司法管辖区与实体形式,随后将运营方引荐给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司注册专家。公司注册并非由我们自行办理。我们协调整个项目进程,并全程跟进,直至银行账户开立、牌照申请递交完成。

第一步是对受监管业务与目标市场进行结构化评估,同时评估运营模式与时间压力。产出成果是针对两到四个可行司法管辖区的建议方案,评分维度包括资本效率、时间安排、税务模式、经济实质成本,以及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银行开户。银行开户是其他司法管辖区选择类内容中最常被低估的变量;根据我们的经验,公司设立、资本注入与银行开户申请三者的先后顺序,决定了项目能否按期落地。有经验的申请人会在公司设立步骤的同时,并行启动银行合作伙伴网络的预审,而非等到设立完成之后。

在司法管辖区与实体形式确定后,我们会引入负责当地公司注册、资本存入、注册地址及法定文件提交的公司注册合作伙伴。若随后需要提交牌照申请,我们的牌照申请合作伙伴拥有 17+ 年监管咨询经验和 50+ 名法律、监管与合规专家,并受多国政府委托起草国家层面的加密资产与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在 EU 司法管辖区,公司注册合作伙伴与牌照申请合作伙伴通常为同一家机构;在离岸中心则通常分属不同机构,其间的交接由我们统一协调。

Jagelski & Partners 是整个项目的唯一对接方。运营方无需分别与各位专家谈判工作范围。我们负责把控项目计划,并在时序风险演变为延误之前予以提示。

公司设立作为牌照申请的前提条件,是指这样一项监管原则:金融服务授权不得授予自然人,也不得授予不符合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法律形式、资本或经济实质要求的实体。各监管机构都会明确其可接受的法律形式。若在第一天就选错,日后便须重新设立公司,既耽误时间又增加成本。

标准流程在各监管制度下大体一致:在所选司法管辖区设立正确的法律形式;注入法定最低实缴资本;建立治理架构、办公场所与经济实质;向主管当局提交牌照申请;开立运营账户与客户资金保管账户。MiCA 第 59 条要求 CASP 必须为在 EU 设立的法人,并获得母国成员国主管当局的授权;申请文件须包括公司章程、业务方案、治理安排、审慎保障措施、AML/CTF 政策、与 DORA(Regulation (EU) 2022/2554)相一致的 ICT 与业务连续性文件,以及合格持股信息。[4]

三个实例说明了这一模式。

  • 通过 Finantsinspektsioon 申请 CASP 授权的爱沙尼亚 OÜ:经 e-Business Register 完成公司设立,一至五个工作日即可办妥;在爱沙尼亚境内经营的 EEA 信用机构存入与相应 MiCA 类别匹配的实缴资本;组建管理董事会,其中至少一名董事为爱沙尼亚居民;随后提交 CASP 申请。此前由 FIU 签发的 VASP 授权在 之前仍然有效。[9]
  • 立陶宛 UAB 用于申请 EMI 授权:以 €1,000 起的初始资本完成公司设立,并在向立陶宛银行提交申请前增资至 €350,000;法定审查期为自材料齐备之日起三个月,实践中为六至十二个月。[10]
  • 用于加密基金载体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BVI Business Company):依据 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 2004,通过注册代理人可在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司设立;自 起,30 天内提交受益所有人信息已属强制要求;被列入灰名单,使该主体的代理行业务客户准入明显更加复杂。[1]

因此,公司设立的决定首先并不是一项税务决定,而是一项关于牌照资格与银行开户的决定,其中附带税务后果。对于我们服务的运营方而言,是牌照申请的目的地决定了公司设立的司法管辖区,而非反过来。

如需了解各司法管辖区及牌照类别的完整牌照申请路径,请参阅加密、金融科技与高风险业务的牌照申请

常见问题

并不存在唯一最优的司法管辖区。正确答案取决于目标市场和业务组合。截至 ,欧盟创始人通常在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爱尔兰、德国、法国和荷兰之间选择,这些国家均依据 MiCA 签发 CASP 授权,并可凭护照机制在 27 个成员国通行。

不以 EU 客户为目标的创始人通常会比较瑞士(FINMA)、阿拉伯联合酋长国(VARA / ADGM)、新加坡(MAS)、英属维尔京群岛与开曼群岛。选择标准包括:获准经营的服务范围、资本门槛、本地经济实质要求、银行开户、税务时点,以及监管当局的声誉。

MiCA,正式名称为 Regulation (EU) 2023/1114,自 起全面适用。任何向欧盟客户提供交易所、托管、转移、承销、订单执行、投资组合管理、咨询或交易平台服务的机构,均须取得欧盟成员国主管当局颁发的 CASP 授权。根据第 143 条设立的过渡制度,在最后几个成员国已于 到期。

该日期之后,未经授权提供服务即属违法。这对公司设立的意义在于:欧盟运营方必须在某一成员国完成公司设立,具备支持相应 MiCA 类别所需的资本、治理与经济实质,并且在过渡期截止节点已过之后,须先取得完整的 MiCA 授权,方可提供加密资产服务。

MiCA 项下的最低实缴注册资本按服务类别设定:第 1 类为 50,000 欧元(接收、传输、执行、承销、建议、投资组合管理、转移),第 2 类为 125,000 欧元(第 1 类加托管及加密资产交易所业务),第 3 类为 150,000 欧元(第 1 类或第 2 类加交易平台运营)。此外,自有资金须至少覆盖上一年度固定管理费用的四分之一。

部分成员国对相邻业务仍保留更高的国内门槛(例如,立陶宛的 EMI 授权依据 EMD2 要求 350,000 欧元)。资本必须在提交前以法定货币缴入 EEA 信贷机构,并附有资金来源的书面证明。

单纯的公司设立很快。爱沙尼亚 OÜ 或立陶宛 UAB 可在 1 至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取得 CASP 授权则需更长时间。MiCA 第 63 条规定,自文件齐备之日起审查期为 40 个工作日,监管机构要求补充说明时可延长 20 个工作日。实际操作中,从启动到获得授权的总耗时在爱沙尼亚、立陶宛和拉脱维亚通常为 3 至 6 个月,在德国、法国、意大利或西班牙为 6 至 12 个月;若申请人低估文件深度或经济实质证明的要求,耗时会更长。截至 ,在 2025 年第 4 季度之后才启动的申请人,面临错过 过渡期截止节点的风险。

不需要。非居民可以完全持有并设立欧盟及离岸加密公司。不过,MiCA 要求具备真实的本地经济实质:注册地址必须位于发放牌照的成员国,有效管理地必须在欧盟境内,且至少一名董事应为欧盟居民;ESMA 的监管要求明确禁止信箱式安排。

部分司法管辖区还有特定要求:爱沙尼亚要求管理董事会中有一名居民成员,立陶宛要求配备居民 AML 官员,西班牙要求有居民董事和真实办公场所。爱沙尼亚的电子居民(e-Residency)计划允许完全远程完成公司设立,但仅凭该计划无法满足管理层居住地方面的要求。

是的,但适用场景已经收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塞舌尔、巴拿马及其他地区的离岸实体,仍被广泛用于代币发行主体、去中心化协议的基金会架构、基金注册地以及控股公司。但它们不再提供服务欧盟客户的途径,因为 MiCA 禁止第三国机构在未取得欧盟授权的情况下招揽欧盟客户。

截至 ,英属维尔京群岛自 全会以来一直列于 FATF 灰名单,并在 重申该状态,这实质性地增加了代理行业务的难度;开曼、巴哈马、塞舌尔和巴拿马均未列入 FATF 名单。

两国均为欧盟成员国,可签发具备完整欧盟护照机制的 CASP 授权。爱沙尼亚由 Finantsinspektsioon 依据 的《加密资产市场法》进行监管;OÜ 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为 €0.01(牌照申请时需提高至 MiCA 类别的最低标准);通常要求至少有一名居民管理董事会成员;企业所得税对留存收益为 0%,对分配利润为 22%(此前立法规定自 2026 年起上调至 24%,已于 2025 年 12 月被 Riigikogu 取消)。

立陶宛由立陶宛银行监管;UAB 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1,000 欧元(牌照申请时需提高);自起企业所得税为 17%。爱沙尼亚通常更适合数字优先的创始人及较轻量的运营模式;立陶宛则更适合将加密业务与支付服务授权相结合的项目。

其中部分环节可以并行,也应尽可能并行推进。公司设立必须先完成,之后才能存入资本、提交牌照申请。不过,银行开户预审、AML 与 ICT 文档、治理文档以及牌照申请文件的许多部分,都可以与公司设立步骤同步起草。

根据我们的经验,端到端周期最短的运营主体,都是从第一周起就把银行开户作为并行推进的工作,而不是等牌照获批后才启动的后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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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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