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选择昂儒昂进行公司注册?
选择 Anjouan IBC 只有一个诚实的理由:它是同类离岸架构中要求最宽松的载体,约三到七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公司设立,允许 100% 外资持股,且无最低资本要求。[1] 但它同样是该类架构中可信度最低的一个,其税务论证不能建立在代理商营销中常见、却缺乏依据的 0% 免税说法之上。联盟官方税法实际规定:按属地/来源地原则,对应税的科摩罗利润适用 35% 的企业所得税率。[18]
Anjouan 是科摩罗联盟的一个自治岛,IBC 依据岛级立法设立,不受科摩罗中央银行监管。[1][16]
该实体依据《2005 年国际商业公司法》及《2005 年 IBC 条例》设立,称为 Anjoua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由 Anjouan IBC 注册处通过持牌注册代理人管理。[1][17] 由于缺乏可核实的官方公共登记册、在线公司查询工具或公布的收费标准,本页所有运营数据均来源于代理人,仅作参考性说明。[1]
设立速度与入场价格
一家普通的昂儒昂 IBC,在尽职调查通过后约三到七个工作日即可取得法人资格,据报每年须向昂儒昂当局缴纳约 USD 300 的费用(无官方收费表核实此数字),经代理机构办理的第一年全包费用约为 USD 1,400 至 3,100。[1][2]在下表的比较中,伯利兹和圣文森特注册更快,塞舌尔在 KYC 通过后 24 至 48 小时内即可完成公司设立(全流程 3 至 10 天),且这三个同类司法管辖区的政府收费均更低。
公司设立阶段看不出这种取舍;它会在银行开户环节、以及此后每一次交易对手尽职调查中显现出来。低门槛的设立成本只是标题,而非全貌。
牌照有效性争议
最能定义其声誉状况的事实,是围绕昂儒昂离岸金融服务当局的争议。科摩罗中央银行 2022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一份公告(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再次刊发)将该当局列为声称可颁发银行与金融牌照的虚构机构之一,指出这些机构及其批准设立的离岸实体系非法给予批准并提供银行与金融服务,并声明为在科摩罗运营的银行及金融机构颁发牌照,是中央银行的专属职权。[2]
在其行长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签署的另一份警告中,中央银行将 Mwali International Services Authority 与 Anjouan Offshore Finance Authority 及 Anjouan Corporate Services 一并点名。警告指出,这些机构在联盟内不受认可,并无颁发金融或银行牌照的法律授权,也不能代表联盟或其任何岛屿行事,且联盟从未签发任何外汇、虚拟资产或在线博彩牌照。[2]
ABC News 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的一项调查报道称,Anjouan Licensing Services 声称已签发超过 1,300 张博彩牌照,而其运营处于任何受认可的监管框架之外。[3] 中央银行的通告并未就 IBC 设立本身作出裁定,但声誉上的连带影响是真实存在的,必须在规划中予以考虑。
已脱离名单,但公信力不足
在 2026 年 6 月 19 日全体会议之后,科摩罗既不在 FATF 灰名单也不在黑名单上,且也不在 更新(最近一次更新)的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上。[5][6]这种“干净”的名单状态反映的是该国的 AML 法规体系,而非对昂儒昂监管当局的认可;2024 年 GIABA 互评估将全部 11 项有效性成果均评为“低”,且科摩罗仍处于 GIABA 强化后续跟进之中。[4][20]
再加上缺乏任何经济实质制度,其结果是:这类实体在技术上虽不在名单之列,但在银行和交易对手眼中可信度较低。
实体类型:Anjouan、Mwali 与科摩罗本土
您采用哪一种科摩罗制度,比实体形式更为关键。现存三条截然不同的路径,而营销材料中经常将它们混为一谈。其中两条是位于中央银行监管范围之外的岛级离岸 IBC 注册制度:Anjouan 制度与 Mwali(Mohéli)制度。第三条是联盟本土,科摩罗在此为 OHADA 的正式成员国,公司依据 OHADA 统一法设立,受到监管,并缴纳实际的企业所得税。[1][8][9]
定义:昂儒昂国际商业公司(IBC)
根据《昂儒昂国际商业公司法 2005》设立的公司,由昂儒昂 IBC 注册处通过持牌注册代理人管理。允许单一股东和单一董事(可为同一人,不限国籍或居住地)、法人董事,以及 100% 外资持股。无最低资本要求。IBC 不得在昂儒昂境内经营业务或持有昂儒昂不动产,且单纯的 IBC 不授予任何金融授权。[1][17]
| 路线 | 制度 / 法律 | 最低资本 | 企业税 | 是否受监管? | 用途 |
|---|---|---|---|---|---|
| Anjouan IBC | IBC Act 2005(岛级) | 无 | 对应税的科摩罗来源利润征收 35%;未核实单独的 0% 豁免[19] | 否(非中央银行) | 早期阶段验证;已开立银行账户的混合架构背后的控股/基地实体 |
| 姆瓦利(Mohéli)IBC | Mwali Services 制度(岛级) | 无(普通 IBC) | 对应税的科摩罗来源利润征收 35%;未核实单独的岛级税率[19] | 否(非中央银行) | 并非受认可的替代选项:中央银行将 MISA 列为不受认可的机构之一 |
| 科摩罗联盟境内 SARL | OHADA 统一法 | 无法定最低要求 | 35% 标准税率 | 是(OHADA,受监管) | 真正获得认可的科摩罗实体 |
| 联盟境内 SA | OHADA 统一法 | OHADA SA 最低要求 | 35% 标准税率 | 是(OHADA,受监管) | 规模较大的科摩罗本土运营公司 |
对于本页面所面向的持牌加密、金融科技及高风险客户而言,主流的离岸载体是 Anjouan IBC。Mwali 通过 Mwali International Services Authority(MISA)运营另一个独立的岛屿注册机构,其对自身框架的描述仅代表该机构自身的说法;[9]中央银行将 MISA 与 Anjouan 当局一并列为不受认可、且无颁发金融或银行牌照法律授权的机构,因此两个注册机构都不是对方的受认可替代选项。[2]在缺乏最新科摩罗本地意见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注册机构的税务宣传都不能取代联盟官方税法。若买方确实需要一家可信、受监管的科摩罗实体,则应转而考虑本土 OHADA 公司,并接受随科摩罗应税利润而来的 35% 企业税率。[8][18]
注册流程
昂儒昂 IBC 通过持牌注册代理人远程设立,注册代理人是通往昂儒昂 IBC 注册处的唯一途径。实际情况是,在了解您的客户(KYC)审查通过后,公司设立约需三至七个工作日;若加上文件认证,尤其是银行开户,所需时间会明显更长。在昂儒昂,注册代理人和注册地址均为强制要求。[1]
您需要准备的材料
| 文件 / 项目 | 详情 | 备注 |
|---|---|---|
| 护照(认证副本) | 针对每一位董事、股东和受益所有人 | 经公证;后续银行开户通常还需领事认证 |
| 居住地址证明 | 两份文件,出具日期在 3 个月以内 | 针对每位个人 |
| 银行或专业推荐信 | 针对每一位受益所有人 | 可复用于银行开户 |
| 受益所有人详情 | 每位 UBO 的身份 | 由代理人依 KYC 留存;非公开登记册 |
| 公司名称 | 已向代理人确认可用性 | 不存在在线公开名称查询服务 |
| 业务说明与资金来源 | 以通俗英语说明的业务活动与履历 | 尽早准备;银行开户申请可复用这些材料 |
| 注册地址与注册代理人 | 强制要求,须在 Anjouan 维持 | 由持牌代理人提供 |
委任持牌注册代理人
外资持股的 IBC 只能通过持牌的昂儒昂注册代理人完成公司设立,由其执行 KYC、向注册处提交文件并维护法定登记簿。委任流程与文件收集占用了日程中的大部分时间,而由于无法直接接入注册处,代理人关系是公司的生命线。
提交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
注册代理人负责编制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以及公司设立表格,并向 Registrar of IBCs 提交。创始人无需亲自到场,整个步骤均可远程办理。[1][17]
公司设立证书已签发
公司将获发《公司设立证书》,在 KYC 审核通过后通常需 3 至 7 个工作日。随之取得法人资格,公司可签署合同,但不具备任何金融授权,也无权开立银行账户。[1]
领事认证与银行开户
由于科摩罗并非《海牙认证公约》成员国,需在境外使用的公司文件必须办理完整的领事认证,而非附加证明书;同时银行开户流程随之启动。[7] 有经验的申请人会在公司设立的同时启动银行开户工作,因为真正的瓶颈和最常见的失败环节是开立账户,而不是登记注册。[14]
要求与文件认证
Anjouan 的公司设立要求在纸面上并不繁琐。法定最低要求为一名董事、一名股东、一处注册地址以及一名持牌注册代理人,允许 100% 外资持股,且无最低资本要求。一名董事可兼任所有职务。[1] 实务中真正繁重的并非公司层面的最低要求,而是文件链条:科摩罗并非海牙认证(Apostille)体系成员,所有跨境文件均需办理完整的领事认证。[7]
| 要求 | 昂儒昂 IBC |
|---|---|
| 最少董事人数 | 1 名(也可以是唯一股东) |
| 法人董事 | 允许 |
| 外资持股 | 100% |
| 最低注册资本 | 无 |
| 本地董事 / 员工 / 办公场所 | 非必需 |
| 注册地址 | 强制要求(在 Anjouan,通过代理人) |
| 注册代理人 | 强制(唯一的文件提交途径) |
| UBO 披露 | 提交给 KYC 项下的代理机构;并非公开登记册 |
| 文件公证认证 | 领事认证(非海牙认证) |
| 账目 / 审计 | 普通 IBC 无需文件提交或审计 |
注册地址与注册代理人
每家昂儒昂 IBC 均须在昂儒昂维持注册地址及持牌注册代理人,且只有该代理人可代表公司办理公司设立或提交变更文件。[1][17] 该代理人是唯一入口:所有文件提交、KYC 及登记维护均须经由其办理,其背后并无公开的登记查询门户。
失去代理人而未指定继任者,可能导致公司被暂停或注销,因为公司已无法维持法定存在。因此,年度代理人费用与注册地址费用并非可选开支,而是维持公司存续的成本。
领事认证:科摩罗未加入《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以下是最容易被申请人忽视、却往往令其受阻的一项要求。科摩罗并非 1961 年《海牙取消认证要求公约》的缔约方,因此文件无法通过单一的 apostille 认证完成验证。[7] 相反,须办理完整的领事认证程序:先经公证,再由相关国家外交部认证,最后由目的地国领事馆完成领事认证。
两个方向都会受到影响:传入科摩罗的创始人文件,以及银行开户所需的对外公司文件。该流程比办理海牙认证明显更慢、成本更高。应在项目伊始就把整条领事认证链的费用和时间安排纳入规划,而不是等到银行开户阶段才发现。
受益所有人与记录
注册代理人在客户准入时收集并保存 UBO 与 KYC 信息,但不存在公开的受益所有权登记册,也不进行在线披露。[1]普通 IBC 无须提交账目或接受审计,亦无外汇管制。[15]
GIABA 在 2024 年的评估中发现,科摩罗未在联盟层面评估法人及受益所有权的洗钱风险,这也是即便底层客户资质良好、银行审查仍对昂儒昂的持股链条持谨慎态度的原因之一。[4]
成本与定价
按代理机构的报价,进入昂儒昂的成本并不高,但如实的立场是:没有官方收费表核实其成本。Banque Centrale des Comores 表示,昂儒昂离岸当局并未获得颁发金融或银行牌照的法律授权,据报其每年收取约 USD 300 的费用亦无官方收费表可核实,因此本文不将该数字作为该公司的法定成本予以列出。[1][2]
持牌代理机构向创办人报价第一年约为 USD 1,400 至 3,100,包括注册地址及文件认证。本页所有数字均为代理机构报价,仅供参考,应以最新报价加以确认。
政府及代理费用参考
| 费用项目 | 金额(美元) | 备注 |
|---|---|---|
| 由昂儒昂离岸监管机构收取的年费 | 约 300 指示性 | 未被核实为国家收费:没有官方收费表核实,且 Banque Centrale des Comores 对该当局的地位提出质疑[1][2] |
| 注册代理人与注册地址(第 1 年) | 800 至 1,800 | 整合公司设立、办公场所与良好存续证明 |
| 领事认证(每份文件) | 150 至 400 | 不适用海牙附加证明书;须完成全套领事认证链[7] |
| 认证翻译 | 视情况而定 | 可按需提供英语 / 法语 |
| 年度代理人与办公室续期(第 2 年起) | 700 至 1,400 | 维持 IBC 的存续 |
截至,所有数字均为代理机构提供、仅供参考;未能核实官方的昂儒昂收费表。[1]
总成本汇总
| 项目 | 代理商报价(美元,参考值) |
|---|---|
| 昂儒昂监管当局费用(第 1 年) | ~300 |
| 注册代理人与注册地址(第 1 年) | 800 至 1,800 |
| 领事认证与翻译 | 300 至 1,000 |
| 法定费用,第 1 年 | 没有可就昂儒昂 IBC 从官方收费表核实的费用 |
| 昂儒昂主管机关费用(年度,第 2 年起) | ~300 |
| 注册代理人与注册地址续期(每年,第 2 年起) | 700 至 1,400 |
| 法定费用,第 2 年及以后 | 出于同样的原因,没有可从官方收费表核实的费用 |
在昂儒昂预算的所有项目中,据报的 USD 300 昂儒昂当局费用是最小、也最不可靠的一项,且该费用据报由 Banque Centrale des Comores 质疑其地位的当局收取。创办人实际支付的费用,主要在注册代理人及注册地址套餐以及领事认证之中,两者对非居民而言均无法规避。
将昂儒昂当局费用作为昂儒昂公司的法定成本予以引用,是一种预算编制错误,且没有官方收费表核实该费用。[1][2]
税务
科摩罗联盟官方税法典第 8 条对在科摩罗境内开展的企业和经营活动所得利润以及来源于科摩罗的利润征税。第 33 条将企业所得税税率定为 35%,第 35 条规定按营业额的 1.5% 征收最低税额,第 36 条则规定账簿保存在科摩罗境外总部的企业按科摩罗营业额的 3% 计征。[18] 该法典并未针对昂儒昂 IBC 设置单独的 0% 免税规定。这支持了属地/来源地征税模式,但并不意味着岛屿层面自动适用或已获证实的 0% 税负结果。
不应想当然地认为邻近的 Mwali 离岸注册体系与 Anjouan 相同,岛内自行发布的资料也不能替代联盟层面的法典。[9]在依赖某项税务结论之前,应就来源地、居民身份、预提税、间接税以及任何声称的岛屿层面豁免,取得当前的科摩罗税务意见。
| 税种 | 昂儒昂 IBC | 科摩罗本土(OHADA) |
|---|---|---|
| 企业所得税 | 科摩罗来源应税利润按 35% 征税;最低按营业额的 1.5% 计征(账簿保存在境外总部的为 3%) | 35% 标准税率 |
| 资本利得税 | 未针对昂儒昂 IBC 进行核实 | 不动产 20% |
| 增值税 | 昂儒昂 IBC 豁免未经核实 | 依据科摩罗联盟规则 |
| 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预提税 | 昂儒昂 IBC 豁免未经核实 | 依据科摩罗联盟规则 |
| 税收协定优惠 | 无生效协定(与阿联酋 2015 年、与毛里求斯 2018 年的协定仅已签署) | 无生效协定(税收协定属联盟层面) |
| 社会保障 / 工资税 | 仅在存在本地员工的情况下(较少见) | CNPS 雇主与雇员缴费 |
CRS、CARF 与税收协定立场
科摩罗尚未签署共同申报准则(CRS)多边协议,也未列入 OECD 全球论坛承诺实施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的司法管辖区名单(2026 年 9 月 14 日更新版),且两者均无已公布的时间表。[11]在透明度时代,许多银行和交易对手将这种不参与视为风险信号而非优势,因为它使该司法管辖区处于自动信息交换主流体系之外。此外,当地也没有已生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联盟税法仅列出两项已签署的协定,分别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2015 年)和毛里求斯(2018 年)签订,在其 2023 年版本发布时均尚未生效,因此 Anjouan IBC 无法提供基于协定的预提税减免。[10]
支柱二
科摩罗尚未采纳 OECD 第二支柱规则:既无收入纳入规则,也无合格境内最低补足税,亦无低税利润规则。[12]根据 GloBE 规则,15% 的全球最低税仅适用于合并收入不低于 750,000,000 欧元的跨国集团,该门槛不会触及一家独立的昂儒昂 IBC,因此第二支柱并非此处相关的税务约束。
银行业务
银行开户是 Anjouan 架构中最困难的环节,也是最常出现失败的地方。多重风险信号在此叠加:一家由非居民持股的离岸公司、高风险业务,以及一个金融服务当局被公开否认的司法管辖区。一旦筛查工具识别出 Anjouan 或 AOFA 的文件,加强尽职调查乃至直接拒绝都很常见,即便科摩罗并未列入 FATF 和欧盟名单。[2][14]
代理行业务的基础在结构上十分脆弱。科摩罗是一个以现金交易为主的小型经济体,代理行业务深度有限;而中央银行公开否认 Anjouan 监管当局的资格,意味着筛查系统会直接对与 AOFA 相关的文件发出警示。[2][14]科摩罗未被列入 FATF 灰名单,反映的是该国的 AML 法规体系,而非对 Anjouan 监管当局的认可;银行将两者分别看待,并在客户准入时对上述否认给予很高的权重。[4]
实际操作中,只有三类机构会为 Anjouan 架构提供开户服务,且每一类都附带条件。第一类是非洲或印度洋地区的商业银行,前提是存在真实的区域业务关联,并要求完整的 KYC 和财富来源证明。第二类是欧盟以外专门服务高风险客户的支付机构,愿意以溢价定价并设置滚动准备金的方式承接与加密业务相关的资金流。
第三种方式最为常见,适用于严肃经营的机构:采用混合架构,由一家开户顺畅的欧盟或低税大陆支付公司持有可对接银行的关系,而 Anjouan 实体置于其后。混合架构下,审查只是转移而非消失,因为最终所有权链条仍会追溯至 Anjouan 主体。
银行开户需要数周至数月时间,并需提供经认证的文件、清晰的业务说明、银行家或专业人士推荐函、详尽的商业计划、预期资金流与交易对手信息,以及资金来源证明。Jagelski & Partners 的银行合作伙伴网络覆盖多个司法管辖区的 90 多家机构,可根据公司的业务活动、股权结构与风险状况进行匹配。对于 Anjouan 架构而言,银行开户是决定性的工作环节:请参阅银行服务概览,了解账户开立如何与公司设立并行推进,并往往需要先于公司设立完成。
年度合规
普通 Anjouan IBC 的持续合规要求较轻:无需提交账目、审计或公开财务申报,也没有外汇管制。[15]维持公司主要是持续聘用注册代理人、保留注册地址并缴纳 Anjouan 当局的年度费用。另行取得的 AOFA 私人证书可能附有续期及合规方面的合同条件。这些是证书条款,既不构成受认可的金融业务许可,也不属于单纯设立 IBC 所产生的义务。[1]
注册代理人、办公室与年度费用
维护费用包括注册代理人与注册地址的续期费,以及 Anjouan 主管当局的年费。[1]由于代理人是公司与注册处之间唯一的联系渠道,任其失效在实际效果上等同于放弃公司。应将年度续期视为不可协商的日程事项,因为一旦资格失效,并没有任何自助门户可供恢复。
受益所有人信息更新
UBO 与 KYC 信息由注册代理人依其自身的客户准入义务持有并更新;不存在需要提交的公开受益所有权登记簿。[1] GIABA 的评估人员在 2024 年指出,科摩罗未在联盟层面评估法人及受益所有权的洗钱风险,这也是银行审查无论最终客户为何都会对昂儒昂的所有权链条施加额外审慎核查的原因之一。[4]
处罚与强制注销
未缴纳 Anjouan 当局的年度费用及代理人续期费用,可能导致 IBC 被暂停或除名;若另附私人证书,其提供方也可能将证书取消。[1] 通过已被除名或已被撤销的实体继续经营,可能使经营者承担个人责任。由于没有依据官方收费表明确记载的透明恢复程序,及时缴纳各项费用远比让公司失效后再设法恢复更为经济、更为可靠。
没有经济实质制度:缺失为何有害
与主要 IBC 司法管辖区不同,Anjouan 与 Mwali 均未制定任何 OECD 或欧盟式的经济实质制度。[13]完全缺失的内容包括:本地管理测试、充分支出或雇员要求、核心创收活动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经济实质申报表。在营销页面上,这会被写成一种便利。实际上,这对可信度与银行开户都是负面因素,本页也如此看待。
开曼与 BVI 的对比
当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引入经济实质测试时,它们接受了持续报告义务和真实本地存在所带来的成本,以换取留在可信的离岸主流之内——正是这一点让其实体能够开立银行账户并获得认可。[13] 昂儒昂做出了相反的取舍:它让公司设立保持顺畅而低廉,也因此置身于该主流之外。选择昂儒昂的客户选择的是更便宜、更轻量的实体,同时接受其背后缺乏经济实质框架所带来的较低可信度。
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
实际操作中,昂儒昂 IBC 无法依靠经济实质制度来让银行或交易对手安心,因为根本没有可以援引的制度。再加上不参与 CRS 与 CARF,以及牌照有效性方面的争议,缺乏经济实质会在每一次客户准入时加重尽职调查负担。[4][11]因此,昂儒昂 IBC 的正当用途十分有限:可作为早期阶段或控股层级,由结构中的其他环节提供可信度,而绝不应是必须独自承担银行关系的实体。
以科摩罗昂儒昂公司为基础的牌照申请路径
设立昂儒昂 IBC 与取得昂儒昂私人证书是两件不同的事,将两者混为一谈是该司法管辖区内代价最高的错误。单纯的 IBC 只是一个公司载体:它不授予任何金融授权,不带来 EU 或 EEA 地位,没有欧盟护照机制,也不构成任何银行开户的资格。[1]
外汇、经纪或加密业务需要取得适用于其产品及客户市场的授权。AOFA 私人证书不提供受认可的金融业务许可。配套加密指南说明了中央银行的警告,以及在获认可的司法管辖区重新申请授权的必要性。
昂儒昂牌照无法转换为受认可的授权,超出该司法管辖区承载能力的运营方必须在拥有真正监管机构的司法管辖区重新提交申请,而不能就地升级。[3] 稳妥的规划是将昂儒昂 IBC 用作早期阶段或控股层级,并从一开始就纳入向可信监管当局迁移的明确计划。
Anjouan 加密证书及当局警告
AOFA 私人加密及经纪证书、中央银行警告、商业成本估算,以及取得受认可授权的路径。设立 IBC 只创建公司载体,不会使证书获得合法效力,也不许可受监管活动。
真实监管机构的替代方案
在信誉至关重要的情形下,现实的路径是在拥有真正监管当局的司法管辖区重新提交申请,例如欧盟成员国的 CASP,或英属维尔京群岛与开曼群岛的 VASP 制度,而非 Anjouan 牌照。
欧盟护照机制的权利不适用于昂儒昂实体,MiCA 也未设立第三国等效制度。MiCA 第 61 条仅允许第三国机构在客户完全出于其自身独家主动的情况下向欧盟客户提供服务。ESMA 的指引列举了招揽的迹象,例如面向欧盟的广告,或使用国际金融领域不常用的欧盟语言的网站,并依据全部事实加以判断;招揽欧盟客户的机构不能援引该豁免。
关于何为招揽行为的完整说明,请参见 MiCA 下的 Reverse Solicitation → 现实可行的架构是:以 Anjouan IBC 用于非欧盟、早期阶段或控股用途,若确需进入欧盟市场,则另设独立的欧盟 CASP 实体。
优势与局限
在同类司法管辖区中,Anjouan 提供要求最宽松的离岸公司设立方案,但需权衡以下因素:联盟税法规定的 35% 属地企业所得税率、极大的银行开户难度、较低的可信度、牌照效力争议,以及完全缺乏经济实质框架。坦率地说,这种取舍相当鲜明:以最低的可信度换取最高的准入效率,且不存在经核实的 0% IBC 免税待遇。
昂儒昂 IBC 适合谁,不适合谁
它可能适合:处于早期阶段的经营者,在投入申请真正监管机构牌照之前先验证商业模式;或者作为控股或基础实体,置于一家已妥善开立银行账户的欧盟或低税支付公司之后,由后者承载信誉与银行关系。
不适用于:首要需求是普通法币银行开户的企业;寻求欧盟市场准入或欧盟护照机制的主体;需要一个交易对手无需解释即可信任的实体的经营者;或需要一家获得认可、受监管的科摩罗公司的买方——此类买方应转而考虑 联盟大陆的 OHADA 实体。
- 设立要求宽松。 公司设立约需 3 至 7 个工作日;第 1 年全包费用参考价自约 1,400 美元起。
- 允许外资全资持股。100% 非居民持股,且可由一人担任全部职务。
- 不存在经核实的 0% IBC 豁免。联盟官方税法对科摩罗应税利润适用 35% 的税率,并设有 1.5% 的营业额最低税(账簿保存在境外总部的为 3%)。缓解措施:在依赖任何来源或岛屿层面的例外规定之前,应取得科摩罗现行税务意见。
- 维护负担轻。普通 IBC 无需提交账目、无需审计、无需公开财务文件提交。
- 不在正式名单之列。在 2026 年 6 月全体会议后,科摩罗既不在 FATF 灰名单或黑名单上,也不在 2026 年 2 月 17 日的欧盟不合作税务管辖区名单上。
- 银行开户非常困难。离岸、非居民、高风险,加上不被承认的监管当局,叠加起来往往导致拒绝。缓解方案:在公司设立之前先解决银行开户问题——通过与当地有真实业务联系的区域性银行、专注高风险客户的支付机构,或采用混合架构,由已开户的欧盟公司或低税率公司持有银行关系,Anjouan 实体置于其后。
- 牌照效力争议。中央银行否认 Anjouan 离岸监管机构,视其为虚构架构。缓解措施:将普通 IBC 公司注册与任何 AOFA 私人证书严格区分,切勿将该实体呈现为持有获认可的金融授权。
- 没有经济实质制度。这种缺失在可信度和银行开户方面构成负面因素,而非便利。缓解措施:在结构的其他环节补足可信度,并仅将 Anjouan IBC 用作早期阶段或控股层。
- 无欧盟护照机制。昂儒昂公司无法凭自身向欧盟提供服务。缓解方案:在欧盟成员国另行取得 CASP 授权,或仅依赖范围狭窄的 MiCA 第 61 条下的 reverse solicitation 豁免。
- 不属于 CRS 与 CARF 范围,也没有可用的税收协定。在许多银行看来,不参与本身就是一种风险信号。缓解办法:提供清晰、文件完备的股权结构与资金来源链条,并预期无论如何都会面临强化尽职调查。
- 无可核实的官方数据。未能核实任何公开登记册或官方收费表。应对方式:就每一项成本及地位问题,以最新的持牌代理机构报价加以确认,并将本文所有数字视为仅供参考。
昂儒昂对比分析
在离岸集群中,根据下表,Anjouan 既不是最便宜的选择,也不是最快的选择,而且是可信度最低的,因为中央银行不承认其背后的当局。塞舌尔是该集群的可信度标杆:它设有经济实质制度,参与共同申报准则(CRS),在 2026 年 6 月全体会议后不在 FATF 名单上,并自 2026 年 2 月 17 日起不在欧盟税务名单上。伯利兹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在名单状态上处于集群中段,两者均不在 FATF 名单上,其中伯利兹仍列于欧盟 Annex II 税务合作名单,而圣文森特不在欧盟各项名单上;在机构可信度方面,只有伯利兹处于中段,圣文森特与 Anjouan 同属低档。Anjouan 的显著特征是牌照有效性争议、完全没有经济实质制度,以及未参与 CRS。
| 因素 | 昂儒昂(科摩罗) | 塞舌尔 | 伯利兹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
|---|---|---|---|---|
| 实体类型 | 昂儒昂 IBC | IBC(2016 年法案) | IBC(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公司(BC) |
| 时间安排 | 3 至 7 天 | 3 至 10 天 | 1 至 3 天 | 1 至 5 天 |
| 政府费用 | ~USD 300 / 年(昂儒昂当局;由代理机构报告,未经核实) | 注册 130 美元 / 每年 140 美元 | 150 美元(注册) | 125 美元(注册) |
| 最低资本 | 无 | 无 | 无 | 无 |
| 企业税 | 属地税制:科摩罗来源利润按 35% 征税;IBC 境外来源所得的税务处理未经核实 | 15%/25% 本地来源收入;0% 境外来源收入(视条件而定) | 企业所得税 0%;按收入征收营业税 | 境外来源收入 0% |
| 经济实质 | 无经济实质制度 | 是(经济实质规则) | 2019 年经济实质法 | 2020 年经济实质法 |
| EU 欧盟护照机制 | 否 | 否 | 否 | 否 |
| FATF 状态 | 未列入 FATF 名单 | 未列入 FATF 名单 | 未列入 FATF 名单 | 未列入 FATF 名单 |
| 欧盟税收清单 | 未列出 | 未列入(不在 Annex II,2026 年 2 月) | 附件 II(灰名单) | 未列出 |
| 机构公信力 | 低(权威性存疑) | 中等(集群基准) | 中等 | 低 |
| 远程管理 | 是(通过注册代理人) | 是(通过注册代理人) | 是(通过注册代理人) | 是(通过注册代理人) |
| 银行业务 | 非常困难 | 较难(集群最优) | 困难 | 困难 |
| 最适合 | 早期阶段验证;混合架构银行开户背后的控股/基地实体 | 以成本为导向的离岸控股与贸易架构 | 面向非 EU 运营方的快速、低成本公司设立 | 离岸控股与架构搭建,银行开户先行 |
从本表数据来看,选择 Anjouan 的理由在于形式要求宽松,而非价格或速度,而在可信度与银行开户上则处于劣势。基准地位归于塞舌尔,因为它将境外来源所得豁免(对跨国集团成员附有条件)与经济实质制度、CRS 参与以及清白的欧盟税务名单状态结合在一起。[6]
这四个司法管辖区在加密业务的银行开户上都很困难,且均不提供 EU 市场准入,因此真正的选择在于:一端是 Anjouan 宽松的形式要求与最大摩擦,另一端是该集群中更具可信度的方案。
在博彩运营主体中,Anjouan 最接近的替代方案根本不是传统的 IBC 司法管辖区,而是博彩业务基地,例如向运营主体发放牌照的 Curaçao,以及不发放博彩或加密牌照、运营主体凭普通公司和市政许可即可落地的哥斯达黎加。如果决策真正关注的是一家可信的离岸公司而非一家便宜的公司,那么本表中塞舌尔是更有力的选择;而若需要在科摩罗拥有受认可、受监管的存在,科摩罗本土的 OHADA 实体才是相应选项。
何时选择昂儒昂才是正确之选
依据上文所列的适用与不适用标准,各类替代方案的定位十分清晰:如需一个交易对手信赖的可信实体,可考虑塞舌尔,或以 联盟大陆的 OHADA 公司实现在科摩罗获认可的存在;如需欧盟市场准入——这是昂儒昂公司无法提供的——则应通过欧盟成员国的 CASP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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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昂儒昂(Anjouan)和莫愛利(Mwali)是科摩罗联盟的自治岛屿。两岛均有在科摩罗中央银行监管之外的岛级离岸国际商业公司(IBC)注册体系对外推销:昂儒昂为 AOFA 框架,莫愛利则为 MISA。中央银行表示,这两个机构在联盟内均不受认可,也不能代表联盟或其任何岛屿行事。联盟大陆的情况又有所不同:科摩罗是 OHADA 的正式成员,因此 SARL、SA 等大陆公司依据 OHADA 统一法设立,以大陆法为基础并受到监管,且需缴纳实际的企业所得税。两个岛级机构均不受认可,因此对于确实需要一家获得认可的科摩罗实体的买方而言,大陆 OHADA 公司才是选择。
昂儒昂 IBC 依据由代理机构转载的岛级立法设立;未能找到联盟或岛屿层面对该立法的任何官方公布版本。在 2025 年 12 月 8 日的一份警告中,中央银行点名 Mwali International Services Authority、Anjouan Offshore Finance Authority 及 Anjouan Corporate Services,指出这些机构在联盟内不受认可,并表示其不能代表联盟或其任何岛屿行事。科摩罗中央银行在一份 2022 年 6 月 15 日发布、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再次刊发的公告中,公开将昂儒昂离岸当局及 Anjouan Corporate Services 描述为声称可颁发银行与金融牌照的虚构机构,并声明为在科摩罗运营的银行及金融机构颁发牌照,是中央银行的专属职权。这两份通告均未就 IBC 公司设立本身作出裁定,但声誉方面的连带影响确实存在,并会在银行开户和交易对手尽职调查环节显现。
科摩罗联盟官方税法典依据第 8 条和第 33 条,对在科摩罗境内开展的企业和经营活动所得利润按 35% 征税,并依据第 35 条按营业额征收 1.5% 的最低税;若账簿保存在科摩罗境外总部,则依据第 36 条按科摩罗营业额的 3% 计征。在该官方税法典中,我们未发现针对昂儒昂 IBC 的单独 0% 免税规定。
来源地与岛屿层面的税务处理取决于具体事实和当地现行法律。在依赖任何免税主张之前,应取得科摩罗当地的最新税务意见;银行开户与信誉问题仍是另外两项独立的制约因素。
一家普通的昂儒昂 IBC,通常在尽职调查通过后,经由持牌注册代理人约三到七个工作日即可完成设立。据报昂儒昂离岸当局收取的费用约为每年 USD 300,且没有官方收费表核实该数字:Banque Centrale des Comores 将该当局列为声称可颁发银行与金融牌照的虚构机构之一。
因此本文不在此列出昂儒昂 IBC 的法定成本。代理机构向创办人报价第一年约为 USD 1,400 至 USD 3,100,包括注册地址及文件认证,此后每年持续成本约为 USD 1,000 至 USD 1,700;这些均为代理机构提供的参考性报价,而非经核实的数字。目前没有可与政府来源核对的官方昂儒昂收费标准,因此本页面上的所有数字均为参考性质,在编制预算前应向代理人索取最新报价予以确认。
这是最困难的部分,也常常是 Anjouan 架构失败的节点。离岸非居民持股公司、高风险业务,以及一个牌照发放机构被公开否认的司法管辖区,这些因素叠加形成层层递进的风险信号;筛查工具一旦看到 AOFA 的文件即会标记。经营者不会在科摩罗的银行为 Anjouan 公司开户。可行的路径有三种:在确实存在真实业务联系的情况下选择非洲或印度洋地区的区域性银行;以较高费率使用欧盟以外专做高风险业务的支付机构;或采用混合结构,由一家已顺利完成银行开户的欧盟或低税支付公司持有银行关系,Anjouan 实体置于其后。银行开户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前规划,而不是在之后。
不是。科摩罗并非 1961 年《海牙认证公约》的缔约方。因此,进出科摩罗的文件需要办理完整的领事认证,而不能仅凭一份 apostille:先经公证,再由相关外交部门认证,最后由目的地领事馆完成领事认证。这一流程在时间和成本上都明显高于 apostille,且既适用于境外创始人文件的入境使用,也适用于对外出具的公司文件。应从一开始就将领事认证链条纳入时间安排与预算。
不在。在 2026 年 6 月 19 日的全体会议之后,科摩罗既不在 FATF 灰名单,也不在 FATF 黑名单上;它也不在 2026 年 2 月 17 日更新(最近一次更新)的欧盟不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上。需要注意的重要细微差别是:这种“干净”的名单状态反映的是该国的反洗钱制度,而非对昂儒昂离岸监管当局的认可,两者不可混为一谈。2024 年 GIABA 互评估在各项指标上均给出较低的有效性评级,加之缺乏任何经济实质制度,即便该国未被列入正式名单,其在银行和交易对手眼中的可信度依然偏低。
不。这里的“没有”是缺陷,而非便利。昂儒昂和莫埃利均未制定 BVI 和开曼群岛于 2018 年和 2019 年采纳的那类 OECD 或欧盟式经济实质立法,即包含本地管理、充足支出、雇员以及核心创收活动等测试要求的规则。那些司法管辖区之所以采纳经济实质规则,正是为了避免被列入欧盟和 OECD 名单,并保住银行开户渠道。
昂儒昂未予采纳,加之其牌照层级存在争议,使得当地公司在银行和交易对手面前的可信度较低,尽管公司注册依然低成本且手续简便。当地无需提交经济实质申报,而这恰恰是问题所在,并非优势。
不是。混淆二者是最常见且代价最高的错误。设立 Anjouan IBC 仅创建公司载体:不授予金融授权、欧盟或欧洲经济区(EEA)地位、护照权或获得银行服务的权利。AOFA 私人金融、外汇或加密证书有各自的商业费用及续期条款,但不能证明存在受认可的金融业务授权。本页讨论公司设立;Anjouan 加密指南另行分析私人证书及签发机构的权限警告。不自行从事受监管活动的普通控股或基础 IBC,无需面对该牌照效力问题。
未缴纳昂儒昂当局的年度费用及注册代理人续期费用,可能导致 IBC 被暂停或除名;若另附私人证书,其提供方也可能将证书取消;撤销后继续经营可能引发个人责任。在升级方面,昂儒昂架构无法转换为真正监管机构颁发的授权。对于业务规模超出昂儒昂承载能力的运营者而言,现实的路径是在拥有真正监管当局的司法管辖区重新提交申请,例如欧盟成员国的 CASP、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的 VASP 制度,或类似框架;在此期间,昂儒昂实体仅用作早期阶段或控股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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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显示全部参考文献
- Anjoua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Act 2005 and IBC Regulations 2005(岛屿层级;由 Anjouan Registrar of IBCs 负责执行)。注意:无可公开核实的政府一手来源,仅有代理机构托管的镜像文本。访问时间:。
- Banque Centrale des Comores,Communiqué sur l’exercice illégal d’activités bancaires offshores,,财政部于再次刊发,banque-comores.km;及Mise en garde contre des entités délivrant et/ou opérant avec des agréments frauduleux,,banque-comores.km,访问于。
- ABC News(Julian Fell),以一个非洲小岛之名签发虚假企业牌照的运营者,,abc.net.au,访问于 。
- GIABA / FATF,科摩罗第二轮互评估报告(2024 年 5 月通过),fatf-gafi.org · giaba.org,访问于 。
-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加强监控中的司法管辖区 – 2026 年 6 月 19 日与需采取行动的高风险司法管辖区 – 2026 年 6 月 19 日(科摩罗未列入任一名单),fatf-gafi.org,通过 Internet Archive 2026 年 9 月 14 日的存档快照查阅,访问于 。
- 欧盟理事会,《欧盟税务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2026 年 2 月 17 日),consilium.europa.eu,访问日期:。
-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取消认证公约》缔约方状况表(科摩罗非缔约方),hcch.net,访问于 。
- OHADA,《商业公司与经济利益集团统一法》概述,ohada.org,访问日期 。
- Mwali (Mohéli) International Services Authority,MISA registry and IBC framework,mwaliregistrar.com,访问日期 。注:该资料由该机构自行发布,而 Banque Centrale des Comores 将其列为虚构架构之一。无可独立核实的政府原始资料来源。
- 科摩罗联盟,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2023,未编入法典的税收文本,第 1 节“Conventions fiscales”(第 165 页):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2015 年 3 月 26 日)和毛里求斯(2018 年 9 月 12 日)签署的协定,在发布时尚未生效,justice.gouv.km,访问于 。
- OECD,CRS MCAA 签署方(截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的状态)及CRS MCAA 签署方增补名单(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的状态);OECD 全球论坛,承诺实施 CARF 的司法管辖区(最近更新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科摩罗均未列入,oecd.org,访问于 。
- Tax Foundation,全球最低税(第二支柱/GloBE)实施进度追踪,taxfoundation.org,访问日期:。
- OECD 有害税收实践论坛,无税或仅名义征税司法管辖区的经济实质要求(BVI 与开曼 2018–2019 年改革),oecd.org,访问于 。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科摩罗:ECF 安排与第四条磋商(脆弱经济体;代理行业务深度),imf.org,访问日期:。
- 美国国务院,《国际麻醉品管制战略报告》(INCSR):昂儒昂历史上的离岸银行与 IBC 制度,2009-2017.state.gov,访问日期 。
- NYU Law GlobaLex,《科摩罗联盟的法律体系》,nyulawglobal.org,访问于 。
- UNCTAD Investment Policy Hub,科摩罗《投资法》(2007)及离岸法律文件,investmentpolicy.unctad.org,访问于 。
- 科摩罗联盟,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2023,第 8、33 和 35 条,justice.gouv.km,核实于。
- 科摩罗联盟,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Impôts,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2023,第 33 条(公司所得税税率定为 35%),dgi.gouv.km,访问于 。
- GIABA,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 – 科摩罗第二次强化后续报告及技术合规重新评级,于 2026 年 5 月全会通过,giaba.org,访问于 。